不确定性犹存 绿色转型不易——2023年世界能源形势前瞻******
2023年,在地缘冲突、气候变化、汇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全球能源安全不确定性将依然存在。
这场能源危机从去年延续至今,引发一些国家燃料短缺、企业倒闭、经济运行放缓,不仅迫使相关国家调整能源政策,而且可能促使国际能源格局深刻变化。
能源危机引发连锁反应
去年以来,全球能源供需矛盾急剧恶化,国际能源价格波动频繁,市场行情充满不确定性。
“这是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全球性能源危机,冲击广度和复杂性前所未有。”国际能源署日前发布的《2022年世界能源展望》报告开篇这样写道。
作为重要能源生产国、出口国,俄罗斯在全球能源市场中举足轻重。乌克兰危机升级后,美西方对俄发起严厉制裁,导致能源供应遇阻、价格飙涨并引发高通胀等连锁反应。
欧洲智库布鲁盖尔研究所不久前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欧洲电力和天然气批发价格与2021年相比已上涨15倍,如果仅靠政府补贴而不采取其他措施应对,在能源价格回落前欧洲国家补贴费用或将高达1万亿欧元。
这次危机凸显国际能源供应结构的脆弱性。以天然气为例,由于来自俄罗斯的天然气锐减,欧洲进口液化天然气比例显著升高。然而,习惯通过管道进口天然气的欧洲国家,并没有足够的液化天然气储存设施。
数据显示,乌克兰危机升级前,欧盟30%的石油、45%的天然气和46%的煤炭来自俄罗斯。欧盟想要改变这种能源供应结构,并非短期内就能实现。
能源价格飙升不仅困扰欧洲,更引发全球连锁反应。液化天然气价格飙升,日韩等经济体想方设法节电同时,考虑重启核电;印度煤炭进口数量一度创历史新高;不少能源依靠进口的新兴经济体、欠发达经济体不得不与发达经济体高价竞购能源。这种状况也引发全球能源市场激烈重构,美国能源出口商利润暴增,北非等天然气储量较高地区也在试图增加出口。
欧洲能源危机及其连锁反应加剧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众多国家通货膨胀率飙升,一些国家经济困境进一步加深。
能源价格短期或保持高位
除非地缘政治因素和全球供求关系出现根本变化,未来能源价格仍将在一段时间内保持高位,能源供应紧张局面将持续。
国际能源署执行干事法提赫·比罗尔此前表示,欧盟2023年可能面临约270亿立方米的天然气缺口,约占欧盟天然气基准总需求的6.8%。国际能源署预计,全球原油市场供应也可能在2023年第三季度出现大幅短缺的局面,带动伦敦布伦特原油期货价格升至每桶100美元附近。
世界银行近日发布的《大宗商品市场展望》预计,2023年全球原油、天然气和煤炭等主要能源价格将有所下降,但仍将远高于过去5年的平均水平。
美国标普全球商品洞察公司日前发布的《2023年能源展望》报告提到,尽管天然气、煤炭、原油等能源大宗商品价格2023年将有所下滑,但欧洲电力市场紧张局面不会有明显改善,电力市场结构性改革将成为欧洲各国2023年重要议程。
未来数年,俄罗斯油气生产和出口受限将导致全球天然气供应持续处于短缺状态,加之碳达峰碳中和行动引发的化石能源投资意愿低迷,以及可再生能源比重上升,全球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将明显降低,甚至会频繁出现轻度供应短缺危机。
高昂的能源成本或将推动不少欧洲国家能源密集型企业减产、停产或转移生产。德国伊弗经济研究所工业经济中心负责人奥利弗·法尔克表示:“如果能源价格长期保持高位,一些行业将离开德国。”
能源转型远水难解近渴
不少专家认为,能源价格飙升将迫使欧洲加快能源转型,“被动”引入更多绿色能源,但能源转型眼下还难以根本化解能源危机。
2022年5月,欧盟宣布将在5年内增加2100亿欧元投资,支持加快绿色能源发展。该方案的内容包括推动节约能源、能源供应多元化、加速可再生能源发展等。这一方案还提出将欧盟2030年的能效目标从9%提高到13%,同时到2030年将可再生能源在欧盟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从40%提高至45%。
英国《经济学人》刊文表示,大多数国家在2023年将采取措施,短期内加大针对传统化石能源的投资,以确保能源供应安全,同时采取长期措施,调整国家主导的产业政策,加速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国际能源署日前发布的《2022年可再生能源》报告预计,受能源危机推动,各国可再生能源设备安装明显提速,未来5年全球装机增量有望接近此前5年增量的两倍,其中光伏发电和风能将贡献新增发电能力的90%以上。比罗尔表示,当下的能源危机或将成为全球能源系统更清洁、更安全的历史转折点。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尽管能源价格飙升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加速向可再生能源转型,但就目前能源危机状况而言,短期内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有可能不降反增,绿色可再生能源“远水解不了近渴”。
(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宿亮、许苏培)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12版)
做好重点机构和场所疫情防控******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1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重点机构和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国家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说,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重点人群、重点机构、重点场所仍然是防控重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高风险人群较多、人员集中,疫情传播风险大。要加强健康监测和早期干预,确保重症高风险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转诊、及时救治。商超、物流、餐饮、交通等行业的从业人员要加强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出现症状及时报告。
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研究员常昭瑞介绍,实施“乙类乙管”以后,疫情防控的重点机构包括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学校、邮政快递、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包括客运车站、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餐饮服务单位以及沐浴服务单位等人员密集、空间密闭、容易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场所。相关机构和场所应落实好单位防控责任和个人的疫苗接种、自我防护、健康监测、环境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等措施。
近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了《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提出了具体要求。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介绍,《指南》对养老机构的疫情防控总体上严于社会面,强调因时因势动态优化调整。突出防范疫情引入和扩散风险,对养老机构防范社会面感染源进入,以及出现感染后如何应急处置提出了详细要求。强化了就医用药的优先保障,要求养老机构落实分类分级健康服务要求,做好医药物资供给,与医疗机构建立转诊、急救绿色通道,确保出现危重疾病患者时能及时救治和转诊。
李邦华说,“保健康、防重症”是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重心。目前,全国有4万多个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20多万人,多数是高龄、失能和有基础病的老年人,一旦感染,重症风险较高。民政部指导养老机构每天做好至少两次的健康监测和每周两次的核酸或抗原检测;落实养老机构老年人分类分级的健康服务,为老年人配备必要的血氧仪和吸氧设备,做到对高风险老年人给予重点关注和重症前期“早识别”;发挥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定点协议医疗机构的作用,储备相应的药物,通过远程诊疗或者上门巡诊服务,做到感染老年人诊疗“早干预”;健全养老机构感染者的转运机制和就医绿色通道,提高转诊效率。
实施“乙类乙管”后,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有哪些新要求?民政部基层政权建设和社会治理司一级巡视员李健介绍,1月6日,民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健委、国家疾控局印发《关于在城乡社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城乡社区要健全疫情防控体系,把防控措施具体落实到自然村、居民小区;要分级分类做好健康服务,保障好重点人群就医用药需求,要及时响应居民群众健康服务需求,及时帮助解决居民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居民群众科学理性认识新冠病毒,树立人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要关心关爱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
“社区疫情防控是为了居民群众,也要依靠居民群众。”李健说,应该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以及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础作用,细化村民小组长、居民小组长、楼门栋长以及网格员的责任。农村地区还要依托五级书记健全疫情防控机制,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体系。要加快推动公共卫生委员会的全覆盖。要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以及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完善社区志愿服务制度,动员居民群众就近就便开展邻里互助等活动。
春节期间,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客流量较大,如何做好防控?商务部消费促进司一级巡视员耿洪洲说,商务部严格按照“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制定了商场、超市、农贸(集贸)市场等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明确防控制度、环境卫生、员工卫生防护等要求,指导行业做好防控工作。
实施“乙类乙管”之后,在公共场所是否有必要继续戴口罩?常昭瑞说,当前,国内疫情仍处于不同流行阶段,仍需做好个人防护,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在以下情形应佩戴口罩:进入医院、商场、超市、室内会场、机场车站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飞机、火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时;进入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脆弱人群集中场所;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相关症状时;近距离接触或者护理感染者以及有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症状人员;医务工作者、快递、保洁等从事公共服务的工作人员。(记者申少铁)